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现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转发,并就相关技术推广工作提出如下通知: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国家级创新高地,承担着引领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为支持示范区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活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激发技术转移转化活力。本政策的实施,将有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助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
二、主要政策内容
根据试点政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其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包括:
三、技术推广工作要求
为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各区财政局、相关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工作: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市财政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定期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各区财政局应于本通知下发后15日内,制定本区域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企业,共同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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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7:17:49